封建家长制的主要理论基础“生子之恩”也受到了批判。在封建礼教中,有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”的说教,父母对孩子既有赐予性命之恩,就可以操揽孩子的一生,不仅可以卖儿卖女,而且可以“父要子亡,子不可不亡”。而实际上,“夫人之生也,冥冥之中,造化小儿不知预先作几许安排、卖几许心机,始藉男女之体以传。男女传种亦不过偶逢其会耳。当男女欢悦时,是否皆有此诚心,尚属疑问”[4]。人生子的真正原因在于个人总免不了衰老死亡,需要以这种方式继续生命,还在于人有一种本能,即性欲。“性交的结果,生出了子女,对于子女当然也算不了恩——前前后后,都向生命的长途走去,仅有先后的不同,分不出谁受谁的恩典”[5]。
生子既然是天性、本能,家长对孩子也就没有什么“生子之恩”,而抚养儿女又是父母必须尽的责任,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家长权威论的主要理论基础,封建孝道遭到了沉重打击。
新文化人士趁热打铁,提出了“幼者本位”论,“一切设施,都应该以孩子为本位”[6],“本位应在幼者,却反在长者;应在将来,却反在过去。前者做了更前者的牺牲,自己已无力生存,却苛责后者又来专做他的牺牲,毁灭了一切发展本身的能力”。因此应反对“长者本位的道德”,提倡“幼者本位的道德”[7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