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甲参加一个社交聚会,交换了一大堆名片,握了无数次手,也搞不清楚谁是谁。
几天后他接到一个电话,原来是几天前见过面,也交换过名片的“朋友”,因为那位“朋友”名片设计特殊,让他印象深刻,所以记住了他。
这位“朋友”也没什么特别目的,只是和他东聊西聊,好像二人已经很熟了那样,某甲不大高兴,因为他与那个人没有业务关系,而且也只见了一次面,他就这样子打电话来聊天,让他有被侵犯的感觉,而且也不知和他聊些什么好!
在现代社会中,这种情形常会出现,以这位某甲的“朋友”来看,他有可能对某甲的印象颇佳,有心和他交朋友,所以主动出击,另外也有可能是为了业务利益而先行交往中的忌讳——操之过急。
拓展人际关系是名利场上的必然作为,但在社会上有一些法则还是必须注意,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,而不致弄巧成拙。
这个法则就是“一回生,二回半生不熟,三回才全熟”,而不是“一回生,二回熟!”“一回生,二回熟”还太快了些,“一回生,二回半生不熟,三回才全熟”则是渐进的,而且是长期的、对方不知不觉的。
之所以要“一回生,二回半生不熟,三回才全熟”,是因为几个原因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