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相对来说,狂骨的性价比就高得多。
只要掌握了狂骨的奥秘,相信短时间内,自己的实力能够突飞猛进,很可能提升不亚于境界上的突破。
一想到这,叶枫就信心十足。
……
甲丁城内,举办了隆重的庆功贺宴。
这是整个万灵战场,多年来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反抗斗齐成功的一回。虽然损伤惨重,虽然代价极大,虽然血水把整个天地都搅得天翻地覆。
但是对于这些刀口舔血,裤腰带别脑袋的亡命徒而言,没有什么是比胜利更让人雀跃的东西了。
于是,受到城主百吉的邀请函之后,整个万灵战场的所有战团,几乎没有一家缺席,尽数来到城内,欢聚一堂,大的战团便派出一些代表,小的战团,甚至集体出动。
红蔷薇很感动,上一次人这么齐,可能要追溯到万灵战场诞生之初了。
宴会上,所有人举杯同庆,叶枫成了当之无愧的主角。但他自己没有一点心情去庆祝,这几天虽然生活安顿下来,颇有些不适应,但最让他挂心的,当然还是妖剑狂骨。
作为把研究当成爱好的狂人小吉,这小子虽然看上去只是个小鬼头,但是研究精神和智商是绝对的拔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