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言迅速落回地面,将身上的湿衣服脱下,换上了本来的一套(塞在空间包裹里的),然后他就想试试这个自愈天赋。
随便找来一片碎玻璃,古言咬咬牙,对着手背一划,一道伤口清晰可见,殷红的鲜血流淌而出,过了大约半分钟,那伤口慢慢愈合了。
‘果然高兴得太早了,这自愈能力比起金刚狼的要差不少了,人家可是眨个眼就能恢复的主,我这还等酝酿下气氛,真是便宜没好货。’
这也只是发发牢骚而已,有这样的能力总比没有强,最不济那什么初级恢复药剂是不再需要了。
古言仔细地辨认了一番地形,其实他根本不记得路怎么走,走出没多少路,他碰到了一个流浪汉,正倒在路边睡觉。
“醒醒!”
“谁?啊?你要干什么,我没钱。”
“嘘,小声点,我不要你的钱,相反地你告诉我我想知道的,这些就是你的了。”古言从怀里摸出几张钞票在那流浪汉的眼前晃了晃。
“好好,你想知道啥,我都告诉你。”
流浪汉对古言的问题一一作了回答,古言便将钞票扔给了他,后者就好像捡到宝贝一样,起身就跑了。
‘资助流浪汉,善值+1!’
距离罗杰斯的实验已经过去了一周,而他现在的位置位于布鲁克林郊区附近,离他之前呆过的那个贫民窟不远。
‘这么说罗杰斯现在已经成为明星人物了。我这么久不出现,不知道军队会如何处理,可别把我当成逃兵啊。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