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解答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32条的规定,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,调解无效的,应准许离婚。从该规定中可以看出,分居两年并不必然导致离婚,只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。除此之外,还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法院才有可能准许离婚:
第一,要求双方连续两年分居,互不履行夫妻义务。这种分居期限必须是不间断、持续性的分居,通俗讲就是连续两年没有见面,经济上没有互相帮助,生活上也互不关心,也没有履行夫妻义务。
第二,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。分居的原因不能是工作、学习等客观上造成夫妻异地居住。比如夫妻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,由于交通、收入等因素的限制而不能在一起,虽然有分居的事实,但却不是由于感情不和造成的。
第三,需经法院调解,且无和好可能。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必须综合双方的婚姻基础、婚后感情、离婚原因、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因素。长时间的分居是法院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,但是分居两年并不会自动离婚。
综上,社会上一些人所说的“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”是错误的,和法律的规定不一致,大家切莫相信。
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
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