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,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,都要订立书面合同,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,并且从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上报备案。
从中容易看出,这里的移转手续主要体现在两点:一是签订专利使用权出资书面合同,而不必像专利权转让出资那样办理主体变更登记和公告手续;二是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记备案。在此基础上,才能办理实质性的移转手续。
按照这样的精神,商标使用许可权的移转、著作权转让方式出资的移转基本上也大同小异。
【一本书读懂投资学】
知识产权出资入股不但是一种民事合同行为,也是一种企业组织行为,所以许多问题应该要由权利人和接受出资的企业之间通过反复谈判、合同约定、章程规定来进行规定,切实维护权利人利益。
知识产权投资的风险在哪里
与其他任何一项有形资产投资一样,知识产权投资同样存在风险,关于这一点可以从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纠纷中见到一斑。
知识产权投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:
知识产权特性可能会造成的风险
1.知识产权的合法性
这就是说,这种知识产权有没有权利瑕疵,其突出表现是你手中有没有拥有其合法凭证。例如,如果你是用商标权和专利权来出资的,就应当拥有商标权和专利权以及注册证书,并且要出示原件;如果你是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出资的,就要求出示登记证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