句子下面,他零零落落地写了几个中英文相杂的字:苏、cherry、一室阳光。
“小姐。”有人在耳边轻唤。
我如做贼被抓,面红耳赤,想不到他的动作这么快。
“对不起,我拿错垫子了。”我只好说,“抱歉。”
他微笑,神清气定地接过去,又从桌那边给我找来新的纸垫子。
“谢谢。”我接过来,舍不得用,按在掌心里,问他,“先生是一个人来的?只是为了听歌?”
话没说完,只见他以掌捂嘴,满脸掩不住的笑意,我顿时也发觉不对,怎么听上去像吧台流莺,寻人搭客的货色,立时怔住,脸上又是大红一片。
“你继续听音乐吧。”他说,“我有事先走了。”
我痴痴地,看他付了账,又回过头来向我一笑,略略挥手转身走了。
身后,是乐队在低唱:“没有尽头的尽头,没有承诺的承诺,没有明天的人们,不要想,为今天……”
所有的事情从开始到结束不过十分钟的时间,然而我心里饱胀了快乐、酸楚和不知名的担忧和感动,多好的乐队,多好的酒吧,多好的十分钟。
“傻啦?”萧瑟在后面大力拍我,“你吃了迷魂药么,发什么呆呀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