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二,委任责成。唐太宗即位之初,仰慕景州录事参军张玄素的贤名,亲自召见,问以治道。张玄素建议唐太宗“谨择群臣而分任以事,高拱穆清而考其成败以施刑赏,何忧不治。”张玄素建议的重点是“分任以事”,即在知人的基础上,舍短取长,各司其职,君主不必事事插手,只要在上督察官员是否称职,赏罚分明,就能治理天下。唐太宗十分赞赏他的建议,随即付诸实施。
贞观四年,他对大臣说: “朕方选天下之才,为天下之务,委任责成,备尽其用,庶几于理也。”实践他“委任责成”的重大举措是改革中书省与门下省的封、驳制度,使宰相及其属员有职有权,各谋其政,以便收到互相监督、反复诘难、务使政事便于施行的效果,目的是调动官员的办事责任感。
其三,未尝黜责。一般地说,历代帝王在创业阶段信用功臣,是不足为奇的;在守成时期不忌功臣,殊不多见。难能可贵的是唐太宗在守成阶段也能保全动臣。鉴于历史的教训,唐太宗强调指出: “朕览汉史,见汉祖功臣获全者少,意常尤人。及居大位以来,常欲保全功臣,令子孙无绝。”为此,唐太宗于贞观十一年特颁诏令,对“义深舟楫”“谋定帷幄”“身摧行阵”的“佐命功臣”,由于他们昔日同舟共济、共创基业的功劳,表明了自己“何日忘之”的心意。